中新社沈陽4月25日電 (宮旭)經沈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決定,接受張東陽辭去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請求。此前,張東陽因涉嫌嚴重違紀,已被遼寧省紀委立案調查。
  張東陽1964年出生,在進入檢察系統前,有長達近20年的從警經歷,曾在沈陽市公安局任刑警支隊政治處主任、刑警支隊副支隊長、法制處處長等職。
  2001年,張東陽出任沈陽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之後,從沈陽市紀委調任沈陽市遼中縣委副書記、書記。
  2013年1月當選為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張東陽,履職剛剛滿一年,即有消息傳出其被紀檢部門帶走調查。
  2014年2月2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張東陽涉嫌嚴重違紀,被遼寧省紀委立案調查。
  4月23日,沈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沈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張東陽辭去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決定》稱,由於張東陽涉嫌嚴重違紀,遼寧省紀委已對其立案調查,張東陽本人提出辭去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請求。(完)  (原標題:原沈陽市檢察院檢察長辭去職務 涉嫌嚴重違紀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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